关于加强贝类产品风险防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09:53:36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STAR
各相关单位:
6月9日,福建省发生了食用贻贝中毒事件。经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监测,福建漳州部分海域出现赤潮,泉州石狮市梅林码头附近海域也监测到赤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于6月9日23时启动赤潮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同时漳州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泉州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为确保上市贝类产品的食用安全,维护贝类企业品牌形象,请各会员单位高度关注,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贝类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当地海洋渔业部门工作,随时掌握生产海域环境监测数据,当生产海域发生赤潮,导致贝类产品毒素含量超标时,应配合当地政府采取暂时性封闭措施,暂停贝类采捕,并对暂时性封闭区域进行跟踪监测,满足上市要求后,方可重新采捕、销售。
二、所有上市贝类产品均要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捕捞、上市,产品均须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并标明产地和生产厂家,要做好生产、物流、销售与终端服务的全过程控制,确保上市产品可追溯,塑造贝类产品健康、负责任的消费形象。
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联系电话:010-6506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