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院口头表决通过废除鲶鱼检验规定提案
发布时间:2012-06-29 14:33:29 信息来源:美国驻北京大使馆 编辑:鲶鱼产业分会
美国参议院于当地时间6月19日对数项农业法修正提案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马拉松式审批”,其中包括要求废除2008年农业法案中的鲶鱼检查规定的提案,这一提案已获口头表决通过。除非国会再次要求,美国农业部鲶鱼检验项目特别办公室将不会建立。此前,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已发布报告,称鲶鱼监管权的移交工作缺乏效率且花费成本昂贵。
作为《2008年农业法案》(2008 Farm Bill)的附属条例,鲶鱼检查规定赋予美国农业部在联邦肉类检验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的框架内进行鲶鱼检验的权责,并将强制检验常态化。按照该规定,对鲶鱼的监管权力应由美国FDA移交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但美国农业部却推迟了移交计划的实施时间。
比较美国本土鲶鱼,因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方面的优势,来自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鲶鱼颇受美国消费者的青睐。据悉,在过去的十年间,进口鲶鱼已对美国国内的鲶鱼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进口鲶鱼从2002年占美国市场总量的2%,上升到了2010年占市场总量的23%。美国国内鲶鱼生产商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进口鲶鱼在品种上与美国所定义的鲶鱼存在较大差异,养殖环境也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因此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来自美国鲶鱼产地阿肯色州的民主党人参议院马克·普莱尔认为,进口的鲶鱼并没有像美国鲶鱼在清洁的环境中一样生长,环境中存在各种除草剂、杀虫剂及其他污染,所以实施检查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事实上,按照GAO的说法,美国农业部鲶鱼检查制度检查的主要指标是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而不是化学物和药物残留。有批评人士认为,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来自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鲶鱼进口,为美国消费者购买越南鲶鱼产品制造障碍,即便这些产品实际与美国出产的鲶鱼并无二致。”
支持废除鲶鱼检查规定的参议员约翰·克里(马萨诸塞州民主党议员)认为,该检查规定完全是在重复工作、浪费时间,甚至损害了消费者和加工商的权益,不应该出现在接下来的农业法案中。将该规定写入农业法案中,并不能在食品安全方面有任何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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