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出台《鲶鱼及鲶鱼制品进口检验检疫规定草案》
发布时间:2011-04-09 09:32:47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贸易 编辑:鲶鱼产业分会
为履行《2008农业法案》中的相关条款,近日,美国联邦公报公布了美国农业部《鲶鱼及鲶鱼制品进口检验检疫规定草案》概要。中国作为重要的鲶鱼出口国,目前美国农业部已向我国农业部、质检总局通报了这一事项。
据悉,美国相关部门已就该草案条款的科学性作了初步的风险评估,并将通报WTO。美国农业部表示,希望中国、越南等重要鲶鱼生产国能够参与到这项法案的制定中来,并且能够就草案和潜在的风险评估提出意见。由于此前各界对该项法案持有很大争议,该项《2008农业法案》中的相关条款的实施已经被拖延了两年多。为征求各方意见,此次草案的公示期由往常的60天延长至120天,不仅美国国内的鲶鱼进口商和从事鲶鱼产业的人员将被要求就该草案提出意见并提供风险评估数据,美国农业部门还向主要鲶鱼出口国的相关部门及从事鲶鱼产业的相关企业提出了就法案提供意见及风险评估数据的要求。
草案公布前,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行业协会和美国水产品协会已就该草案相关消息提出了反对意见。
美国鲶鱼养殖协会主席Joey Lowery说,“我们很高兴美国农业部已经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鲶鱼管理提案,这将意味着对美国消费者更好的保护。这是保障零售店、餐馆、学校食堂供应的每一条鲶鱼安全、健康的唯一途径。”(李洋洋编译整理)
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联系电话:010-65067637
相关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