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

关于开展第六批水产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12:11:44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EISEN

 

 中水协[2016]03号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荐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国信用字[2015]1号)的要求,我会定于2016年2月启动第六批水产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评价工作将按照《全国水产行业企业信用评级申请流程》进行(申请流程请参见:http://www.cappma.org)。

    2.申报时间

    ●企业参评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底(附件1、附件2);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底(《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水产品生产企业)》与《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水产流通与加工企业)》)。

    3.评价费用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人民币16000元。

    4.评价等级、证书、标牌及有效期限

    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九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BB、BB、B、CCC、CC、C九级。

    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全国统一,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统一编号,并授权我会制作颁发,信用评价结果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一并备案,牌证有效期为三年。

 

     二、信用评价结果宣传与应用:

    1.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将在以下方面获得优先推荐:

    行业评比、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享受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

    2. 评价结果将在国家商务部、国资委、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等相关网站公示,以供行业内部和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查询和监督。

    3. 在我会网站、《中国水产品》、《中国水产》、《中国渔业报》等各大国内水产主流媒体上进行专版报道;利用国内外展会、研讨会等各种渠道,宣传推广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树立诚信企业典型。

    4. 我会将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可向金融、工商、质检、海关、卫生等部门提供信用评价企业的信用证明。

    5、我会与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合作免费为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妍

    电话:010-65062964

    传真:010-65005270

    E-mail:chinaseafood@vip.sina.com


 

附件:

    1、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doc

    2、参评企业信用备案表.doc

  

2016年2月23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联系电话:010-65067637

相关信息
· 关于召开2023中国海带产业发展大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 2023中国水产品大会的二轮通知...
· 关于召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第七届第一次会...
· 关于召开2023中国水产品大会的首轮通知...
· 关于召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大水面生态渔业...
· 关于召开2023全国淡水渔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的通...
关于公开征求《冰鲜河鲀流通规范》团体标准意见...
关于召开 2022中国水产品大会的二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