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11:03:55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河鲀加工企业审核
中水协〔202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要求,我会组织对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经材料审查、审核组核实和网上公示,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均符合《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要求,通过复核,《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不变),有效期为2020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现予以公布。
加工企业名称 |
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 |
加工企业编号 |
YHJQHQ2017003 |
YHJQHQ2017002 |
加工品种 |
红鳍东方鲀 |
红鳍东方鲀 |
鱼源基地名称及备案号 |
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嘴东养殖基地
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南堡养殖基地 |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王家岛基地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大郑镇基地 |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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