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发布时间:2020-02-08 11:02:03 信息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STAR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粤市监[2020] 3号文精神,严格落实全省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联合双打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列入本次联合双打行动的水生野生动物范围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及其制品,部分常见品种:大鲵(娃娃鱼)、胭脂鱼、海马、花鳗鲡、三线闭壳龟(金钱龟)山瑞鳖、海龟,鲟鱼、黄缘闭壳龟、黑颈乌龟、花龟、安南龟、鳄鱼、水獭,中国龙虾、锦绣龙虾、鲎、宽额鲈、驼背鲈等,以及其它纳入上述名录的品种,但不包括其他水产捕捞和养殖经济品种。
四、配合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林业、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五、加大信息宣传、引导行业自律
(一)通过官网、微信以及短信息等方式,利用行业协会等平台,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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