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结果的通知(中水协 [2017]43号)
发布时间:2017-12-18 10:10:01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STAR
中水协 [2017]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要求,我会会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负责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工作。
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我会会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核实,对申请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目前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符合《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办法(试行稿)》要求,现予以公布。
加工企业名称 |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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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编号 |
YHJQHQ2017004 |
加工品种 |
红鳍东方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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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源基地名称 及备案号 |
文登骏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桑沟湾基地 HQ-YYJD-009 |
加工企业名称 |
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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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编号 |
YHJQAW2017005 |
加工品种 |
暗纹东方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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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源基地名称 及备案号 |
广州市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海鸥岛基地 AW-YYJD-003 |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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