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赴江西调研大水面渔业
发布时间:2019-05-05 13:40:34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EISEN
4月28-30日,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理事长、原农业部党组成员毕美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巡视员江开勇,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陈丽纯等一行7人赴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南昌市进贤县开展大水面渔业政策调研。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龙宇闻、渔业渔政局局长张金保等陪同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江西省大水面渔业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典型经营模式和成功经验,以及对出台有关政策的建议等。
江开勇副巡视员主持座谈会,他介绍了调研的背景和目的。目前在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大水面渔业遇到了新的难题,在近两年的环保风暴中,全国很多地方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直接导致了大水面渔业产业发展的停滞。本次调研主要是总结提炼各地典型经营模式,研究提出促进大水面生态渔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为起草“促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作准备。
毕美家理事长在调研中强调,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立足当地实际,借鉴查干湖、千岛湖模式和经验,坚持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理念,依托大水面特色资源,做好山水文章。
龙宇闻副厅长表示,因大水面涉及的部门多,建议农业农村部联合自然资源部等多部委发布指导意见,以确保地方政府工作顺利开展。期盼指导意见尽快出台,以指导江西大水面渔业工作有序开展。
江西省渔业主管部门介绍了大水面渔业基本情况、环保督查、禁捕退养等情况。截止2018年,江西省江河、湖泊、水库等大水面面积为241392公顷(其中湖泊92825公顷,水库139377公顷,河沟9190公顷),主要分布在环鄱阳湖区的各市县区。大部分山塘、水库产权已经收归集体所有,由县区、乡镇、村委会统一管理,或成立专门的水库管理部门、渔场等形式进行管理。以仙女湖、军山湖、庐山西海为代表的大水面湖泊养殖多以化零为整的方式,整合水面水产养殖经营权,委托龙头企业或者国有公司进行管理,或全国公开招标方式获得经营权进行管理。在环保督查方面,坚持治污和保护并重;在禁捕退养方面,一是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二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三是全面推进禁捕退捕。成功经验方面,实行大水面统一开发后,开展了渔民安置、船网评估回收、加大增殖放流力度、调整经营方式(限额捕捞)、发展休闲渔业、加强品牌建设等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水质改善明显、渔获产值提高、渔民收入提升、水上秩序改善等等。
江西省环保部门人员介绍,该省开展环保督查后,大水面水质改善明显,Ⅴ类水体及以下已经控制在10%。按计划要消灭Ⅴ类和劣Ⅴ类水体。对大水面的水质要求须改善到Ⅲ类水,不能投放饵料、肥料等。
江西省水利部门人员对水库、湖泊等大水面在水利方面的利用和功能表达了观点:首先是控制水量、防汛,其次是饮用水源,第三是农业生产灌溉,第四是渔业生产,要将这四个方面协调调度与兼顾。大水面水体须控制在Ⅲ类水平及以上。
企业等相关人员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一是造成水质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水产养殖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不能实行一刀切政策,否定对大水面渔业的生态利用;二是大水面退养开展生态增殖后,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渔民上岸获得的补偿十分有限,甚至没有相应的补偿;三是职工安置问题亟待解决;四是保护区确立有待进一步评估。建议:一是完善大水面生态修复、大水面休闲渔业奖励政策;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大水面渔业增殖容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大水面开发与水环境保护机制,科学合理指导大水面养殖行为;三是政府要加大对大水面开发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四是优化保护区保护措施。
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九江市武宁县庐山西海、南昌市进贤县军山湖等江西省大水面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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