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协〔2025〕3号
关于刀鲚养殖单位核查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殖刀鲚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21〕7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刀鲚养殖单位核查与产品标识工作的通知》 (农渔科函〔2021〕31号)和《刀鲚养殖单位核查和产品标识工作规程》规定,我会对申报单位镇江江之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江源农牧有限公司、安徽省长江水生动物保护研究中心及安徽长江渔歌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材料审核、现场核实、评估及专家综合评估,核查结论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反映。
联系人:张李浩 010-65064827;吴彬 010-85274842。
附件:刀鲚养殖单位核查公示名单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2025年1月23日
